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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草案获原则通过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一些地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污液以及化肥农药等渗漏渗透,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会议强调,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安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制订和实施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会议确定了工作目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太湖流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为将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有必要制定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条例草案对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规范流域水资源配置和保护,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地方人民政府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会议决定对1997年施行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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