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2日宣布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行政区划进行相应调整,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管辖。
此次撤销的地级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因第五大淡水湖巢湖得名,下辖庐江、无为、和县、含山四县和居巢区。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撤销地级巢湖市。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设立县级巢湖市。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和县的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辖4区1市4县;马鞍山市辖3区3县。芜湖市辖4区4县。
从8月22日起,安徽省将全面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的对接实施工作,计划9月10日前基本完成人员安置等主要工作。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