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观察员 赵勇
经济学上有个术语,大家很熟悉——“劣币驱逐良币”。将它翻译成通俗一点的语言,就是“坏的赶走好的”,再专业一点,就叫“逆淘汰”。
在一个正常的机制下,逆淘汰原本不应该出现,但事实上,逆淘汰却一直像幽灵一样存在于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它的存在,证明在某些领域,优胜劣汰的正常社会发展机制已经出现了问题。
本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做了一项社会调查,覆盖面涉及全国34个省(区、市),受访者有14406人。调查的结果显示,有59.4%的受访者感觉当前社会逆淘汰现象普遍,其涉及的领域,则包括了人才选择等方方面面。
这个调查结果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即在于它很大程度上契合了人们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观感,近6成受访者感到逆淘汰现象普遍存在,更足以证明逆淘汰已经到了再容不得半点忽视的地步。
说起调查中提到的人才选拔逆淘汰,就不得不提到本周的一个焦点人物——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这个当初被学界一致看好的科学家,却在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时首轮即落选,令很多人惊呼意外和不解。饶毅落选之所以令人意外,一方面是因为其科研成就有目共睹,连国内很多院士都比不上,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当年在功成名就时毅然归国效力,让人不自觉地给他加了很多印象分。但对于落选一事,饶毅本人并不感到意外,他在落选当天即在博客上贴出了5个月前就已写好的文章,称“落选早在意料之中”,并声称自己今后“永远不再参选”。虽然饶毅并没有详细自述落选原因,但媒体还是对他的落选作出了很多解读,其中说得最多的,是饶毅多年来一直批评中国科研体制的种种弊端,比如很多科学家热衷于靠拉关系而不是学术成果来争取科研资金。有人将饶毅归结为中国学术界的刺头,不懂妥协,是说出了“皇帝没穿衣服”的那个小孩。学术成就有目共睹、壮年回国效力、科学界的刺头,这几个因素结合起来,让人自然联想到,饶毅的落选是不是逆淘汰?可惜的是,中国科学院至今并未就饶毅落选的原因给出详细说明,如此难堪的沉默,只能进一步引发舆论“评选者心虚、评选机制不透明”这样的猜想。科学界最需求真,也是社会的良心,如果院士评选都如此避讳真相,社会信心何在?
饶毅落选是不是逆淘汰,现在还不能定论,但在食品安全领域,本周在北京湖南等地出现的“永不过期食品”,却真真切切地将逆淘汰的恶摆在了我们面前。
来自新华社8月18日的调查报道,为我们揭开了一些黑心厂家用药水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黑幕,其中甚至不乏一些知名品牌的食品。在神奇的药水刷过之后,这些食品成了“永不过期的神话”,堂而皇之地再次进入大超市大卖场,令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毒害。报道不仅揭开了“食品永不过期”的巨大黑幕,而且揭示了快过期食品回收处理机制上的种种漏洞,读来触目惊心。“食品永不过期”不仅对消费者是巨大伤害,而且更可怕的是它将对食品行业形成一种恶劣的示范效应——你老老实实地销毁过期食品,受损失的是你自己;你耍点小聪明,财源就能滚滚来。这正是典型的逆淘汰,只要风险低收益高,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食品生产厂家加入耍小聪明的行列,毕竟,逐利是资本的天性。正如全球最低乳业国标的存在,令越来越多的乳制品企业加入低标准扩张的行列,在逆淘汰机制下,很多企业眼里除了利润再也没有其他东西,耍小聪明就能挣大钱,谁还把品质、创新这些词汇放在眼里呢?这短暂的疯狂,带来的只能是全面食品安全危机,以及食品行业的崩溃,“洋奶粉再贵也要买”,已经说明消费者开始用脚投票,那么,我们的食品行业,还要在你淘汰下向着双输一路狂奔吗?
最后再来说说关于逆淘汰的一次判决。天津的王老太违章横穿马路,爬护栏时摔倒,一男子刚好开车经过,看到老太摔倒后停车为其包扎。但老太却指称这名男子撞伤了她。虽然司法鉴定的结果是“没有证据证明车与人相撞”,但天津市红桥区法院还是判决这名男子要承担四成责任,赔偿老太108606元。
没有证据证明相撞,却依然要赔偿,这家法院简直视证据如无物,不以证据为准绳,这样的判决,本身就极其荒唐。而其形成的恶劣示范效应,无非是告诉大家,你大可以横穿马路,大不了摔倒后揪住一辆车,总归有人给你赔钱。而对于那些热心人来说,这样的判决其实就是切断了他们的善心——没撞人都要赔钱,以后谁还敢管闲事?说这样一次不公的判决污染了正义的水源,恐怕不为过。但这样荒唐的判决,却能在交通安全法上找到渊源——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即便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最高10%的赔偿责任。看看,连法律规定都罔顾机动车无责,毫无道理地要求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毫不犹豫地践行逆淘汰,“没撞人却要承担四成赔偿责任”的荒唐判决,怎能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