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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警方对其宣布逮捕令
  7月23日,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 新华社发(张建鑫 摄)

  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于7月23日已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此前,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飞往中国。

  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事件

  畏罪潜逃加拿大,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999年4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加拿大有关部门经甄别,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并最终于当地时间2011年7月22日依法将其递解出境。

  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意义

  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都难逃法律制裁

  据介绍,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遣返赖昌星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了大量工作。加拿大政府为遣返赖昌星也做出了积极努力。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对于促进中加执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另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积极努力下,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海关缉私部门正对赖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问题开展进一步侦查。侦查终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华社

  公安部:

  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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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

  维护法律尊严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11年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执法部门遣送回中国。

  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在担任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期间,采取多种非法手段大肆进行走私活动,涉嫌重大走私犯罪,案发后,赖于1999年潜逃加拿大。长期以来,我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境外缉捕工作,多年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动中加双方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本次遣返表明中加两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刑事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中国警方愿意与加警方继续在打击犯罪、缉捕逃犯等方面加强执法合作,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抵京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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