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
可领720元基本生活保障金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2011年度新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已经确定,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按《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宁政发[2010]254号)第十六条规定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为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