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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
300万民间组织有望转正

  困扰草根NGO(民间组织)已久的身份问题,最近似乎出现破解的曙光。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有专家认为,民政部再次重提放开三类组织登记,表明政府今年已经加快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而这也对未来政府管理社会组织以及NGO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三类社会组织登记放开

  7月4日,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

  按照目前的规定,社会组织如想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必须首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很多组织因找不到政府部门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而无法登记。

  近九成民间组织“非法”

  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而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政府部门一般也不愿意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一是无利可图,二是可能带来风险,影响到自身。

  大部分无法通过民政局注册的民间组织为了继续生存,他们或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按章纳税,从事公益服务,却还要缴税,对于募款本来就很不容易又没有利润来源的NGO来说负担不小;更多的则是不注册法人,成为黑户。

  对双重管理的试水改革

  面对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个别地方政府率先试水改变一刀切的双重管理体制。

  深圳自2008年起已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实行“无主管登记”。2010年2月,北京首次明确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中关村园区的社会组织设立可以直接向民政局登记,不再需要挂靠。2010年6月,成都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经济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登记时,申请人可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但据了解,北京试点4个月以来,没有成功的社会组织大有人在。成都的试水政策实施以来,也只有两家“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登记成功。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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