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8版:金楼市·互动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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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6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小区出新后加收停车费,业主质疑
究竟是地皮费还是管理费

  近日,读者吴先生(化名)向本报反映,自己所在的双乐园小区是1997年的老小区,今年4月28日小区出新后,荣真物业公司接管物业,一上任就划分了车位,并对小区住户的机动车收取120元/月的停车费。“现在回家停车还要交买路钱,交了钱也不见得能停到车。”吴先生表示,小区目前停车一片混乱,停车费用途不明,他质疑物业公司究竟是在管理小区,还是利用小区公共资源坐地圈钱。

  停车位管理混乱

  交钱未必能停车

  在双乐园小区记者发现,停车难的问题非常显著。小区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21栋住宅里住了1200多户业主,公共空间本来就比较局促。小区的各条干道也只有5米左右的宽度,在物业公司进驻后,这里无一例外都密密麻麻画出了停车位并在地面上标明了车牌号,不少车位上还可以看到反复涂改的痕迹,一个车位内甚至写了三四个车牌号。一些业主则直接将木箱或杂物堆在车位内“占位”。

  正在自家楼下散步的张大爷有些激动,他将记者领到不远处的车位前,指着稳稳当当停在那儿的一辆汽车告诉记者:“车位是我买的,一个多月来一直被别人的车占着,没人管。”而张大爷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除了车位被占用外,一些靠近居民家门口的车位也被标明不准停车。

  停车费100%补贴物业

  业主竟然不知情

  随后,记者找到了荣真物业公司的吴队长,他表示停车费是停车服务管理费,绝不可能是地皮费。既然是停车服务费,物业公司究竟为车主提供了怎样的服务和管理?当记者提出小区内存在业主买了车位却无处停车、管理混乱的现象时,吴队长表示他们也在与相关车主商议,但无权强迫业主退还车位。

  而在调查中,记者还意外发现,在秦淮区双乐园小区管委会代表业主与荣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选聘合同中,关于停车费的用途一栏赫然写着100%补贴物业。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应当将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维修基金,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让记者不解,“业主都同意了?”对此,双乐园小区管委会张主任承认,停车费的征收并没有事先征求所有业主意见。

  收费没有依据

  业主可投诉

  江苏志仁律师事务所封顶律师表示,如果小区内停车位的划分占用的是公共领域,则业委会或居委会必须通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同样,停车费的征收及用途也需征求业主意见。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停车位的划分及费用收取至少要取得小区1/4以上业主的同意才成立。本案中居委会直接跨过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是不合法的。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姜志民律师也认为在没有征求业主的同意下,这样的收费缺少依据。业主如果存疑可联名向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投诉反映。如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停止收费。

  快报记者 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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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金楼市·互动 B48 究竟是地皮费还是管理费 2011-6-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