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出台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各级价格部门围绕着明码标价实施的有关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工作。半个月过去了,实施情况如何?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目前已查出三大类问题,涉及多家南京房企。
□快报记者 沈晓伟
7家房企,大多数都有问题
据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林京介绍,除了江苏省各级部门组织的检查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也在5月19日、20日两天,对江苏省南京市7家单位进行检查,包括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筑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下列三方面问题:一、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布全部销售房源,包括车库房源;二、没有标注套内面积,有的优惠条件未标明,优惠折扣标示不真实;三、共性指标没有标注,包括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容积率、层高等等。针对查出的问题,下一步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按套处罚,包括车位在内。同时,省物价局将根据情况在全省展开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检查,并对各地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落实到位。那违反了规定的楼盘,将接受什么样的处罚,记者进行了了解。
罚5000还是50万,要看定性
按照《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实施处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或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上述四种行为,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结合负责人按照套来处罚的说法,如果违反规定,那一套房的处罚最多不过5000元。
不过记者也找到了另外一条,江苏省细则的第十七条同样规定:商品房经营者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即“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也就是说,如果检查中,有关优惠折扣信息不真实等情况,令消费者产生了误解等情况,将可能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具体处罚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人认为,虽然这一处罚力度重了不少,但对于“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来说,还是九牛一毛。对此,林京表示,涉及楼盘现在还没有最终定性,下一步将根据发改委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省市执行细则不一致,今后将“统一”
江苏省的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中有一条,“提前5天一次性公布所有房源”。对这一规定,快报6月4日报道,近期开盘的中电颐和家园等两家楼盘,未执行这一条款。而得知此事后,南京市物价局表示此举不算违规。江苏省细则到了地方上,执行不到位,这一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对此,江苏省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物价局会与南京市物价局就具体问题进行沟通,最终在下一步检查的时候,这一问题肯定会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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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楼盘被罚244万 违法所得5000万
陕西省延安市灏瀚大厦私自加盖楼层,工期长达两年,执法部门在24491.56㎡违法建筑建成后,罚款244万元。而按市场价计算,开发商非法所得5000万元。
6月10日,灏瀚大厦部分业主投诉称,灏瀚大厦楼盘存在违法加盖楼层,严重影响采光,并造成安全隐患。“规划部门当初设计了25层,开发商却盖了30层,地基能承受住额外的压力吗?”业主们纷纷表示担忧。
延安市城镇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郑百川10日接受电话采访时承认,灏瀚大厦违法加盖楼层属实,但公司已经缴纳了244万元罚款,业主们“爱咋咋的”。
而据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灏瀚大厦违法加盖的建筑面积是24491.56㎡,按目前市场保守价3000元/㎡计算,再减去每平方米建筑成本1000元,整个非法所得高达5000万元。
针对该处罚决定,一些业主提出质疑:开发商违建两年后,规划局才处罚?对此,延安市住建局局长艾继国说:“灏瀚大厦在当初违法加盖楼层时,我局接到举报后也多次赶到现场阻止过,但缺乏强制手段导致阻止未果。”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