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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保障房乱象
谁来解开这个难解的结

  保障房的称谓泛化可能导致那些在现实中“保障强者”的保障房质优价廉,而真正为弱者所建的保障房质次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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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保障房建设新闻不断。

  一个普遍问题,是保障房开工不足。为此,住建部要求11月底以前各地务须开工,这意味着原定要求被推迟了一个月,但能否如期实现,谁心里有底呢?

  一个普遍反映,是保障房建设用地和资金都面临很大困难。这两个困难是否属实和程度有多大,争执肯定不小。

  近来还有一些个案,显示保障房建设的乱象。河北邯郸涉县,经适房的价格据报超过了商品房;浙江杭州有征地回迁房建筑桩基出现严重问题,青海西宁最大拆迁安置工程所有参与建设的“优选企业”全部存在质量不合格;《法制日报》报道,包工头透露保障房建设偷工减料几成行规。

  而保障房的分配,更是历来问题丛生。开宝马住经适房、摇号六连号、申购者身份证一连串1或者0、经适房小区绝大多数分配给公务人员……这样的报道从来不少。

  住房是民生的基础,同时是居民最大项的经济支出。土地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益来源,稳定而且高值。房地产是资本博弈的重要市场。由此,保障房建设成为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高度纠结的领域。

  面对诸般乱象,舆论临事而发的批评,往往只是留下了一地鸡毛的情绪。这就像人们很容易批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可能疏忽令和禁本身是否值得行和止的问题。临事而发的感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注意力”导致的偏向。

  就房地产领域来说,“限购令”应是稳定房价,从而利于保障房建设之举,但对人们购买的限制也颇受批评,地方政府对由此带来的土地和房地产交易收益下降可能也有考虑,同时,这一政策还可能带来“推高房屋租价”的解读。

  保障房建设不力,地方政府显然要承受很多批评,目前的舆论倾向也大致如此。但客观上,这里面可能确有保障房在中央政府更多属于政治经济问题,而在地方政府则主要作为一个经济问题的差异,而地方政府的正常维持根本而言也是央地双方的利益共同点,这就是为什么建设不力也难以被“严肃处理”的原因。

  保障房建设的用地和资金不足,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说法。对这个说法,舆论很自然地质问:用地不足为何总是有地可卖、资金不足为何三公支出又没有不足?不过,在地方政府来说,这可能有“综合平衡”问题,涉及地方发展与民生保障、支出分配与权力运转等关系。土地是用于招商建厂、开发商品楼还是用于建保障房,资金是用于建保障房还是用于润滑各方面,包括公务系统的“三公福利”,似乎真的很难取舍。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企业、银行、相关产业,考虑相应单纯,只是纯粹的成本效益问题。黑心也好,红心也好,道德鼓励或者谴责,用处确实不大,唯有寄望于监管。但监管与控制也不能说就是灵药。资本是流动的,总会寻找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房子做不下去,就做别的呗;资本还是跨地域和跨国界的,这里不能收益,换个地方呗。

  最后是保障房的用户。他们也并非单纯的被动方。保障弱者住房,具有完全的政治正确性,既是正当的要求,也能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更是政府无以回避的责任。而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差价,足以使之成为人们共同的追逐对象,其中既包括合乎规定的申购者,也包括不合规定的冒牌人员。房源的紧俏及“先得为上”的考虑可能使合乎规定者心情浮动,社会管理的欠缺可能导致合乎规定者反而得不到照顾。而且,保障房的称谓泛化可能导致那些在现实中“保障强者”的保障房质优价廉,而真正为弱者所建的保障房质次价高。

  人们往往从最终端,也就是从需要保障房的人是否得到和得到了怎样的保障房来评论问题,但真正的问题可能是保障房明确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应怎样明确定位:保障房保什么(保有地方可住还是保住得舒适),保哪些人(保贫民还是保全部低收入者),保障形式是什么(流转性的居住保障还是住房财产的打折发放)。

  划定标准的“应保尽保”与中彩式的“补贴投放”,哪一种方式的保障更加真实和有效,这可能是保障房计划需要做出的一个选择。“应保尽保”为原则,才可能计划度力而为,应保者心中有数;中彩式的投放补贴,可能保障房问题不能解决,还会加剧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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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声音·看法 A3 治理保障房乱象
谁来解开这个难解的结
2011-6-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