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检方回应:
挂“滚蛋条幅”
是个人行为
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6月8日晚间向媒体通报,6月1日上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发生一起悬挂条幅辱骂陈国庆并燃放鞭炮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
据称,该检察人员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事件发生后,该检察人员已经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对此表示后悔并作出了检讨。
据检方通报,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陈国庆5月31日调至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检方称,对该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