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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房11月末前须全面开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各地要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11月末以前必须全面开工。

  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信息。其中,年度建设计划要按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类别,公开市、县年度建设计划,包括开工套数和竣工套数。新开工项目信息要逐个公开,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集中新建、配建、改建)、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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