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夫妻俩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后房东先是拒绝搬走,后在交付时将所有的新家具换成了破的。日前,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
结婚两年的林先生夫妻最近准备要小孩,就想换一套大房子。由于想省去等待期房交房的时间和装修的精力,他们决定买一套装修得比较好的二手房。经过多次看房,去年12月,林先生看中了王某要出售的一套二手房。这套房装修比较新,家具家电也齐全,很符合林先生想马上搬家的要求。于是,林先生夫妻俩和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这套房屋连同家具家电一并转让,等贷款到账后三天内腾空房屋。
签下了协议,林先生夫妻就回去办理相关贷款事宜。等贷款下放之后,王某却开始反悔,说自己尚未找到住所,拒绝搬走。这下林先生就郁闷了,经过多方协商,王某终于同意交接,但是交钥匙的时候,林先生却发现房屋里原来放着的比较新的家具全部被换成了破烂的家具,虽然桌子还是桌子,衣柜还是衣柜,但根本无法继续使用。本来买这套房子图的就是家具家电齐全,这下全部都要重新配置,林先生觉得被骗了,就把王某起诉至北塘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
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林先生根本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王某更换了房间的家具,官司并无胜诉的把握。考虑到诉讼成本等问题,林先生只好吃了哑巴亏,接受了王某的房屋交付。
法官就此提醒说,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除了传统上的查看房屋产权的可靠性、认真检查合同内容外,也要注意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最好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产生纠纷。
刘彦丽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