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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饭店吃着饭,一转头包不见了

  5月28日中午,李女士和丈夫到新街口一家名叫洋葱咖啡馆的饭店吃饭,两人进去之后就坐在左手边靠窗的位置,随手将自己的名牌包放在右手边的椅子上。

  正在吃饭时,有两人坐到他们后面的座位,其中白衬衫的小平头就与李女士背靠背坐着,挨得挺近。两人进来时,李女士还下意识看了一眼。过了一两分钟,她突然发现身边椅子上的包不见了,她转头一看,刚才后面的两人也不见踪影,被偷的名牌包加上里面财物价值近两万,她觉得就是被这两人拿走的。

  饭店立刻报了警,不过当民警要求查看店内的监控时,却被告知当天监控损坏无法拍摄。

  店长又联系大厦的保安,调出该层的监控录像,发现了两人的踪迹:穿白衬衫的小平头手里提着一只装得鼓鼓的黑色手提包,另一人个字略高,穿着藏青色T恤,虽然模糊不清,但李女士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店方表示,这件事他们并无责任,只出于道义将给予几百元的补偿,双方不欢而散。

  两天后,一名环卫工在垃圾箱里发现了李女士的包,但是里面的东西都被拿走。李女士认为饭店监控损坏,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昨天,记者来到这家饭店。经理吕女士介绍,事发当天早上他们就发现监控一个零部件损坏,可维修工下午才能过来,而被偷一事正好发生在中午。“当时这两人进来时,我们的店员就觉得两人有些不对。”她说,这两人指明要坐在李女士后面的四人位子。坐下来后,两人并不急着点餐,只是翻看餐单。服务员忙碌时也没顾得上两人,何时走也没注意。吕经理认为,主要责任还是顾客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包,“餐桌上的牌子下都有提示标语,不能说我们没尽到责任。”记者看到,在点餐标牌下的确有“请保管好您随身携带的物品!”字样。

  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方磊律师认为,饭店不是保险柜,没有看管的义务。严格意义上来说,店家的责任很小。至于赔偿问题只能靠双方来协调。

  快报记者 马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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