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介绍,为了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务院日前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将以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提升出海通道功能、完善合作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合作基地、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的服务和支撑。
《方案》明确了示范区要立足连云港,依托大陆桥,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推动东中西地区良性互动,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根据《方案》要求,到2015年,示范区建设将初见成效,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示范区全面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功能更加完善。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