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展开,这期间是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诈骗活动的高发期。记者从黑龙江省招考办了解到,近几年犯罪分子的诈骗方式不断翻新,考生和家长要谨防以下7种诈骗方式:
一是网络虚假信息诈骗。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散布虚假招生信息,举办所谓高考招生“咨询会”“说明会”,骗取门票费、中介费等。
二是冒充招生工作人员。有些不法分子谎称自己是某高校招生代理人员或招生工作人员,或与高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以疏通关系等为由骗取家长财物。
三是混淆各类教育形式。目前很多普通高校既通过普通高校招生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也通过其他形式招生举办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等。一些不法分子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四是编造虚假“内部指标”。有的不法分子伪造印信证件和录取通知书,谎称掌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后入学”,骗取定金。
五是曲解“自主招生”。有些非法中介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不要分数线,花钱就可以入学。事实上,自主招生中考生必须通过院校测试合格,录取必须在省本科一表线上通过网上进行。
六是假借军校名义欺骗家长。所谓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将来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均属诈骗。
七是冒名寄发录取通知书。有些不法分子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其银行账号,骗取家长钱财。考生及家长应先通过招考部门核实录取结果,及时与录取高校联系。
新华社记者 曹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