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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叫停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不多听听民声

  表面看起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对一部分民意的呼应,不过,一条禁令的出台,绝不是做简单的数学题,如果是以牺牲一部分群体的利益为代价,那也同样缺乏公平。

  去年,福州市主干道禁行电动车,一位以“红蜻蜓大王”为名的市民向福州市政府网站便民呼叫中心写信:“这么热的天气,去挤公交车太辛苦,况且平时骑电动车20分钟的路程坐公交车至少要1个小时。在这里我咨询相关部门,正好老家有一匹马闲置,不知道政府部门有没有禁马?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把马牵来上下班用,如果交警部门认为马跑得太快了,那我想把马换成骆驼行不行?”这让人哑然失笑的背后,又透着几多辛酸,几多失望,几多不满,着实需要城市的管理者、决策者好好品味一番。

  多少年来,城市和电动车就像是一对欢喜冤家。当城市生气的时候,最简单的做法通常是,一枪毙了它。最近一次“开枪”的城市是深圳。这个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城市,和福州、温州……共同拉起了“禁电”大旗。

  和一禁了之并行的,是最近引起强烈关注的电动自行车“淘汰令”。根据国家四部委的这一淘汰令,相当数量的电动自行车将失去合法上路的权利。这是一种软性的“死刑”。可以说,电动自行车的命运已经注定。

  问题在于,今日“开枪”急,昨日发展电动自行车产业也急。有关部门保守估算,福州市区有70万辆电动车,而南京目前电动自行车总量约为175万多辆。这么多的电动自行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自己变出来的,而是厂家生产出来的。仅深圳的沙井镇,拥有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已经超过40个。

  产业的兴旺,是地方重视和推动的结果。发展的时候,电动自行车成为香馍馍,“开枪”的时候,它横竖不是东西,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无论是发展电动自行车还是不发展电动自行车,寻常百姓都缺乏话语权,既无听证会可参加,也无沟通的渠道实现互动,这才是讽刺性一幕出现的根本原因。在禁令和淘汰令下,这么多车子一朝作“废”后如何处理?谁来为车主的利益负责?怎能不加考虑和回应?相关决策者理应学会倾听民意,多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考虑。

  昨日,人民日报在《深圳为何叫停电动自行车》这篇文章中提到,一纸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立即在深圳引起了争议。表面看起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对一部分民意的呼应,不过,一条禁令的出台,绝不是做简单的数学题,如果是以牺牲一部分群体的利益为代价,那也同样缺乏公平。特别是,当这种禁令出台之时,并没有具体的赔偿等后续政策相匹配,就更是有违公正。一旦数十万上百万的电动自行车被禁止,这些车主的损失谁来认定,怎样认定,是一个相当严肃不容回避的问题,可是,综观这些年“禁电”的城市,几无一个城市有这样的自觉。你让那些花了不小的代价买了车的车主情何以堪?

  诚然,电动自行车上路,确实带来了诸多问题,而几乎每个“禁电”的城市,总喜欢拿“电动自行车容易肇事”“电动自行车车主交通素质不高”来说事,还往往拿出很多数据。但拿老百姓的素质说事实为不智,因为“素质”实在不是一个好靶子,这是公论。而持这种观点其实是对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的回避。以深圳为例,早在2009年,当地就开始实行分片区禁行电动自行车,而当年,“深圳的交通设计本身不合理,很多街道都没有非机动车道”一直备受诟病。当电动自行车因为种种原因上了快车道并引发交通事故时,怎么能单纯地计算这种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概率“,而不去检讨交通管理上的问题呢?

  缺乏人性化的“一刀切”伤害的是老百姓的出行权。据悉,深圳尚有超过400平方公里的区域没有公交。当然,在取消电动自行车的同时,深圳也在采取措施完善公交、重启自行车道。可是,“400平方公里的区域没有公交”的问题又岂能在朝夕间解决?众所周知,百姓出行权还附带着出行幸福感,在公交系统的整体服务素质还难以令人满意的情况下,那种苦等公交不来的民生苦楚又何以安抚?

  当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是大势所趋,也是安全考量。但是规范管理应有体恤之心,不能操之过急,不能削足适履,更不能“一禁了之”。决策者切不可高高在上,无视万千无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明知不妥而为之,那么政府形象亦将受损。2003年,温州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上路。6年过去了,一边是政府的禁令,一边却是随处可见的身影;一边是交警的严厉查扣,一边却是商家的强劲促销(2009年6月16日《温州晚报》)。这种乱象,道出了诸多问题,而显然,不顾民生需求,强推禁令,最后只能收获笑谈,这个教训实在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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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社评 F2 城市叫停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不多听听民声
2011-6-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