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备案制,下月起实行
摊位费涨价得过三关
市民们“买菜贵”,大大小小的集贸市场高低不等的摊位费,被认为是推高菜价的关键因素之一。昨天,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城市集贸市场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轻松。
摊位费一律备案
过高的退回修改
今后,价格主管部门将针对所有集贸市场的摊位费进行一次性的备案管理,不管是公营还是私营,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这个暂行办法将从6月1日开始实行。从实行第1天开始计算,在15个工作日之内,市场主办者需要主动向所在地的价格部门出示提价备案材料,包括制定摊位费的标准说明等。收到材料后,价格部门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将退回修改。
江苏省物价局农价处处长陈国荣介绍,虽说摊位费价格按照市场自由定价,但通过这一过程,可以避免出现价格过高的情况,“我们对上报的材料会参照周围的菜场进行对比,保证邻近的市场摊位费价格持平,避免出现过高的情况。”
备案后保持稳定
想涨价得过三关
在这个暂行办法中,最有“杀伤力”的条款莫过于摊位费涨价的规定。过去,市场涨价是家常便饭,涨得慢的一年调一次,涨得快的两三个月就要调一次。而摊主们面对涨价毫无办法。新的办法要求,市场摊位费标准一经备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果确实成本涨了得调价,得按照下面的程序走:首先,要召开经营者也就是摊主们的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座谈会纪要。这一关意味着,如果大多数摊主都不愿意,就没法涨。接着,在调价的两个月前,市场必须公示初步拟定的调整方案,“这一关是为了防止有的市场搞突击涨价。”
如果前两关都顺利通过,接下来还得重新到价格部门备案,并提交详细的材料。其中记者注意到,除了摊主代表的意见外,材料中还要求市场提交近三年来的财务资料。有关人士认为,部分管理不完善、乱涨价的市场,将难以提交出完整的财务资料。如果不能提交,将无法重新备案,也就是不能涨价。
市场必须要预留
一部分直销区域
除了摊位费,办法还对市场推广“平价菜”和收费行为也提出了要求。比如要市场预留一部分自产自销区域,引进本地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直供和批发市场直接进场交易。在日常收费上,市场必须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并接受日常检查和社会监督。同时,为了防止摊主串通涨价,办法还规定禁止出现垄断价格,欺行霸市、散布涨价信息的方式,哄抬市场价格。如果违反了规定,将由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严重违反规定的
可能被吊销执照
如果市场不按照规定办事,被发现了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据了解,这一办法由江苏省物价局联手江苏省商务厅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如果有人想开设市场,在申请执照前,就得按照办法的要求,对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达不到要求的将拿不到执照;如果是已在经营的市场,被发现违规,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吊销执照。至于详细的处罚办法,据了解,目前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声音]
摊位费有了新规
能不能抑制菜价
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的摊位费价格基本还是由菜场“自己说了算”,备案只是一个材料报备的过程,价格多少并不由物价部门做主。对于摊位费价格过高,可以由物价部门“退回”的说法,他认为值得商榷:多少算是过高?多少算是合适?
对于涨价要面临重新备案等“三关”,他也认为没有太大的约束力。虽然说起来涨价得开摊主代表的座谈会,但是事实上,毕竟摊主与菜场经营者相比属于弱势,代表的声音未必代表真正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