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崇安城管执法大队对火车站南广场占道经营进行了专项整治时,一名当事人岳某拿出菜刀威胁执法人员,之后岳某被赶来现场的民警带回派出所,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对岳某对抗执法的行为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9时,专项整治行动展开,部分违章经营业主比较配合执法工作,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作出的暂扣经营物品等决定。当执法队员来到一家商店前,该店外摆放了2个烟柜、1台冰柜,占据了大片的过道。“队员以前多次向该店经营业主岳某宣传教育,但她就是跟队员打游击。”参与整治的陆队长说道。执法人员再次向岳某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依法对其店外占道经营的物品进行暂扣。
看到城管将其物品扣留,岳某拉住物品不放,妨碍队员依法执法,在僵持中的岳某突然跑回店内,拿了把菜刀跑了出来冲着执法人员挥舞菜刀还大声喊叫。看到这一幕,对面一家店里的一个小伙子冲了上来,把岳某手里的刀夺了下来同时劝说岳某。这时车站派出所的2位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将岳某带回进行调查。
在派出所,岳某辩称拿菜刀是出来切菜的,但是在执法人员提供的现场视频资料面前,岳某无话可说。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之规定,对岳某对抗执法的行为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毛叶平 陆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