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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街头办信用卡
当心遇“李鬼”

  最近有外地媒体报道,在路边、商店门口以银行名义设立的流动摊位上,各种精美礼品很诱人,当你被礼品“打动”而去填写某家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时,你可能陷入了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因为你在这张信用卡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将作为“原件”,被疯狂地复制到其他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中,此举会给你的账户安全带来隐患。

  据外地媒体报道,现在很多所谓的银行办卡摊位,在现场的都不是银行的正规工作人员,而是信用卡中介公司推销人员。“他们往往通过各种渠道获得银行正式的信用卡申请表,然后安排人员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公开发放。他们所干的就是,每当客户填写完一张信用卡申请表,信用卡中介公司会在客户不知情的状态下将相关信息复制到其他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中。”据称,还有银行为了完成信用卡考核任务,通过几十元一张的成本向中介公司购买这些复制的表格。报道称,这种方式可能使持卡人的信息被广泛盗用,持卡人个人信用账户暴露在风险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其他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卡片,也可能接到其他银行的开卡复核电话。

  不过,记者向南京多家银行求证时,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这种情况不太可能。一家国有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称,他们银行全部是自己的员工对外营销自己的信用卡,不可能用中介公司的人。“而且现在银监会要求信用卡申请时,必须申请人当面申请、当面签字,所以必须是银行自己的营销队伍来把关。”

  另外一家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称,他们的信用卡也是有自己的营销队伍。据了解,银监会今年1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就严格规定,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真的有信用卡中介公司“克隆”表格行为,那么这是触犯了法律,将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快报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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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遇“李鬼”
2011-5-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