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身份证制度初期,公安机关为办证群众编制了15位的居民身份证编号,由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产生了一些重号、错号。更换为二代身份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要解决部分重号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约有150万人的身份证重号。(《大河报》5月19日)
公民身份证号码,是从生到死唯一的、不变的法定身份代码。一个号码就是一个人,所以绝不允许重号。可是现在倒好,全国上下竟然有150万人的身份证重号,这绝不是个小问题。
其实媒体早就曝光过海南1180人身份证重号,以及武汉4609人身份证重号的新闻。对此,公安部也曾下令要求全面解决。既然如此,为何身份证重号问题却依然没能得到妥善解决呢?究其原因,还在于更改起来很麻烦。这其中的“重管理轻服务”思维,造成了身份证大量重号的问题。
正如黄宏在春晚小品《开锁》里所讲到的那样,一个人一生要领约80个证件,其中身份证又是最重要的。如此一来,倘若身份证号需要更改,结果会涉及到很多证件的修正。非但如此,诸如职称、户籍、劳保、驾驶、车辆、房产、金融等很多信息也需要修改。如今,因为身份证重号所进行的更改,虽然是免费的,但是其它证件与信息的更改,却统统要收费。仅仅耗费金钱还是其次,对这些证件与信息进行更改,还很浪费时间。部门犯错,百姓遭殃,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其实,《国家赔偿法》写得很清楚:因国家机关工作违法失误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国家应赔偿公民直接财产损失。既然身份证重号错在公安部门,那么,公安部门就必须承担纠正自身错误行政行为的责任——包括由身份证重号引发的一切问题。(丛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