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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1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溧阳对超限超载运输有新规定
拼装车、改装车一律报废、复原

  记者昨日从溧阳交通部门获悉,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又出新措施:拼装车、改装车、加高车一律报废、复原。据悉,自今年1月至9月底,集中展开新一轮道路运输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以达到“有效遏制严重违章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此次整治活动中,该市共调配执法人员180余人,出动执法车30余台,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全天候上路,采取流动与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对严重超载车辆依法查处;2.对拼装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3.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责令违法责任人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恢复原状,并予以警告或罚款;4.对超载车辆所属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查处;5.维持超载查处现场交通、治安秩序,排除交通堵塞;6.将超载情况和相关信息抄告交通部门和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

  同时,规定矿山运输车辆现有的四类主要车型载质量和车厢高度:1.核载1吨的变形拖拉机,载质量不得超过12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1.5米;2.核载1.6吨的变形拖拉机,载质量不得超过20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1.6米;3.前二后四轮载货汽车,载质量不得超过30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1.8米;4.前四后八轮载货汽车,载质量不得超过40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2米。

  张国芳 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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