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4版:社评/精要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交部:外国法院
无权管中国互联网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属于主权行为,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有记者问:据报道,几名纽约居民昨日就所谓百度公司和中国政府在网上“屏蔽”其发布的信息向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中方有何评论?

  姜瑜说,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发展,依法保障中国公民言论自由。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属于主权行为,根据国际法,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社评/精要 F4 外交部:外国法院
无权管中国互联网
2011-5-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