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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1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800m 楼房
30万“贱卖”
房子卖给了财政所长弟弟
出售方高州财政局称合理
  位于高州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的这栋楼房,被曝低价售出

  楼房售价每平方米仅160多元!2007年,广东茂名高州市财政局将其收债所得的1800多平方米的房产,以30余万元出售,亏空高达40余万元。楼房前业主获悉此事后,查出该房产的购买者是高州市财政局下属单位领导的弟弟。他称,已掌握证据证实该房产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贱卖国有资产”等违规问题。高州市财政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这笔交易属实,称当年是出于加快债权变现和安全考虑处置该房产,30余万元的价格为中介机构评估所得,因多次拍卖未果无奈出售,过程合法。

  目前,广东省纪委已受理并正在核查此事。

  网帖曝光

  多年后评估楼价降40万

  4月27日,一个题为《有图有真相:中石化天价酒后,又现财政局贱价房》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帖子称,高州市石鼓镇一处建筑面积1800多平方米的楼房被高州市财政局以30余万元的价格“贱卖”给石鼓镇财政所所长的弟弟冯金兴,每平方米才160多元。

  记者获悉后专程赶到高州市石鼓镇,详细了解此事。据悉,被“贱卖”的楼房为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该楼为高州人李茂坤于1994年兴建用作酒楼。其间由于资金不足,他向高州市财政局申请得帮扶企业资金40万元。后来碰到金融危机,经营不善,李茂坤直至1997年仍无法偿还债务。1999年,经高州市人民法院裁决,李茂坤将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楼房以75.26万元的价格抵偿给了高州市财政局。

  该栋楼房于2005年重新由中介机构评估,价值降至311207.94元。2007年底,该楼房协商卖给时任石鼓镇财政所所长冯金玲的弟弟冯金兴。当时的《房产买卖合同》显示,交易总额为30万元。

  省纪委

  已介入调查事件

  李茂坤获悉此事后找到高州市财政局,要求给予价格暴跌40余万元的说法。随后他通过查看高州市财政局与冯金兴之间交易时的各种材料,在网上发实名举报帖,举报高州市财政局涉嫌“失职渎职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不公开买卖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贱卖给下属主管房地产的单位领导家属”等“违规行为”。

  4月29日,广东纪检监察网发布信息显示,省纪委已受理并核查高州市财政局卖“贱价房”一事。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州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曾汉辉也表示,目前省纪委工作人员已来到高州,正在对冯金兴购买该楼房的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详查。

  财政局

  两次流拍只好“协商”出售

  5月7日,记者来到高州市财政局了解此事。该局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表示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的交易过程“无不妥”,不存在暗箱操作和贱卖资产的情况。

  这份情况说明显示,2005年12月,高州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得出楼房价值为311207.94元。2006年3月,该局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但无人竞买。同年6月30日进行的第二次公开拍卖也没有成功。

  历经两次流拍后,高州市财政局随即考虑“协商”出售。

  2006年11月2日,该局在楼房处张贴转售告示,但一直没有结果。同年11月4日,该局再次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再次得出311207.94元的价格。

  2007年8月,冯金兴前来联系提出购买,经过协商后以31.2万元购得该楼房,并很快付清了全部款项。

  高州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曾汉辉介绍,该楼房所处地段较为偏僻,面对石鼓医院住院部,经常会听到哭声。当地人讲究风水,认为该楼房不吉利,所以好几年无人敢要。

  买主

  30万的价格并不低

  5月7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冯金玲的弟弟。冯金兴在当地是小有名气的私人牙科医生,冯金玲则为高州市金山镇财政所所长,2007年曾任石鼓镇财政所所长。

  “30万元的价格并不低,当时该楼房一直卖不出去。”面对“贱价购房”质疑,冯金兴回应道。他称,自己当时想扩大经营牙科诊所,经过询问发现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楼一直闲置,于是找到时任石鼓镇财政所所长的哥哥冯金玲提出购买。在冯金玲的帮助下,整个交易过程非常顺利。

  对于亲属之间没有回避的质疑,冯金玲表示自己很无辜,本意是出于为财政局尽快解决楼房债权变现的目的才帮助弟弟冯金兴的。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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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中国新闻 A4 30万“贱卖” 2011-5-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