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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管电信联手 依法查处“三乱”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受到某些利益的驱使而随意在树木、建筑物上涂写、张贴小广告,但是在此过程中很多人并不了解城市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甚至有些人不知道“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徐斌 毛叶平 张磊 周晓东 胡姗姣 文/摄
  “三乱”广告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城管队员在清理“三乱”小广告
  城管队员在清理“三乱”海报

  违章张贴小广告,电话被停了

  近日,锡山区的一位吴小姐遇到了一件怪事,她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在某一天突然双双停机,在吴小姐充值完毕后仍旧无法拨通,而通过拨打电信、移动客服电话后,她才知道她的办公电话和手机都被锡山城管执法大队报停了,“城管怎么能停我电话?”吴小姐很疑惑。

  吴小姐是一家服装厂的经营者,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服装厂的办公电话和自己的手机都停机了,因为平时业务比较繁忙,当时吴小姐也没多想就给电话和手机充上了话费,谁知道充了话费后,电话、手机还是不通,吴小姐拨打了电信、移动的客服电话,两边给她的答复都是锡山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已经把她的电话报停了。

  “为什么城管可以停我电话?”吴小姐很奇怪,她得到的答复是因为涉嫌“三乱”行为,所以电话被报停机了。

  吴小姐这时想到了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当时,锡山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队员给吴小姐打了个电话,告知吴小姐因为她在友谊路电线杆上从事“乱张贴”行为,要在三日内前往城管执法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将会实行停机。吴小姐把这个电话当成了一个骗人的玩笑,谁知道她之后真的停机了。之后,经过教育,并且接受相关处罚、清理了乱张贴的“招工启事”,吴小姐的办公电话和手机才开通了。

  查处“三乱”法律依据明确

  吴小姐被查处的“乱张贴”行为是“三乱”其中的一种,另外“两乱”分别为“乱涂写”和“乱刻画”。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同时针对“三乱”行为的查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作业工具或者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作业工具或者建议有关部门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在公共信息服务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例第五十七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的通告》第六条中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在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中,对违法行为人要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拒不接受处理的,可对其公开的通讯工具采用通讯号码追呼系统实施干扰或者通知电信业务经营单位中止通讯服务。有关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在接到城市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中止违法行为人通讯工具的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应当及时恢复其通讯工具的使用。中止及恢复通讯服务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吴小姐所张贴的是招工广告,上面列明了她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根据上述条例的规定,锡山城管执法大队首先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接受处理,而由于吴小姐没有前往接受处理,锡山城管大队依法对其公开的通讯工具进行了终止服务。

  处罚过程合法透明

  事实上,在吴小姐前往锡山城管执法大队接受处理时,锡山城管执法大队首先和吴小姐核实了“乱张贴”的现场照片,同时播放了城管部门通知她前往处理的电话录音,并宣传了相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告知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吴小姐由此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且接受了相关处罚,清理了乱贴的招工启事。

  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三乱”和其他破坏市容环境以及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不会随意采取强制手段,而是会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先行通知,在行为人拒不接受处理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强制手段。所有的程序也都保留有证据,在处理时可以出具给被处罚人。

  三乱泛滥主因:违法成本低

  有市民认为,虽然城管每年都搞“三乱”整治,但是现在街上还是有很多小广告,到底何时才能杜绝这一现象谁也说不准。

  对此,城管部门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清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由于处罚力度偏小所致。由于涂写在墙上的广告大多是用油漆刷上去的,有的非法广告为达到不被清洗的目的,甚至动用了喷漆机,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已经使这些非法广告很难被清理,加上清理工作主要由清洁人员和城管队员承担,当事人自行清理的很少,且清理数量大,清理配套工具和清理资金有限,所以很难将那些乱张贴、乱涂写完全清理干净,这就造成了有些非法广告在墙上几年了还是“光彩依旧”。

  同时,根据《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5条第(五)项规定,对违法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在指定位置和时间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当事人责令限期清除,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额度比在报纸上占个小版面打个广告的费用还要少,这就使不少违法者无所顾忌肆意张贴,尤其是存在较高利润行业的广告,一个上门生意就可以收回违法成本。

  针对以上难题,市城管执法部门采取“清、停、疏”、三乱保洁服务外包多措并举的方式,综合治理辖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路灯、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现在,城管执法部门和电信部门联手,对从事“三乱”广告的电话号码实施停机处罚,使得“三乱”广告的受益对象因为停机而无法开展正常的业务联系,使其为了正常开展业务而不得不接受处理,这样就从源头上控制住了“三乱”广告满天飞的现象。

  消灭“三乱”的关键所在

  遏制“三乱”行为关键在于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堵”“疏”结合。

  “堵”就是加大对“三乱”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堰桥街道辖区各主要道路、集镇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出现大量企业和个人私自张贴的招工广告以及店铺等转让广告甚至办理假证等广告。对此,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乱张贴乱涂写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已张贴和涂写的各类广告进行拍照取证。由队员利用语音电话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及处理依据,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清理张贴的广告和涂写的内容,告知对方逾期不接受处理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对接受处理的,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接受处理的,填写“停机通知单”,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对广告上的联系电话予以停机处理。

  “堵”也不是城管一个部门去严厉地“堵”,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根据《无锡市市区环卫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是市容环卫责任人,都要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按照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约定履行市容环卫义务,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第十二条规定: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责任人,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履行职责;逾期未整改的,监管人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代为履行,费用由市容环卫责任人承担,并可依法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乱”现象就是市容环卫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都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当然,对于“三乱”还要对有需求的进行合理地“疏”。即通过增设“市民信息公告栏”,满足广告发布者的需求。今年堰桥执法中队积极与堰桥城管办协调,在街道三个市镇人流密集地设置美观而规范的便民公告栏,既尽可能满足社会广告发布者和市场的需求,并使各类广告能发布更长时间,又能有效遏制形形色色的“三乱”广告,维护了辖区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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