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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000元起征点是否合理?你来说说

  个税免征额提至3000元是否合适?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条文及草案说明,向社会征集意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审议中,委员就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个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是否更公平、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等问题存在争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综合

  审议·焦点

  中等收入者负担是否加重?

  记者获悉,在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上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过程中,参与审议讨论的委员就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个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是否更公平、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如何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等问题存在争论。

  各省区市可以上下浮动1000元?

  在上周的审议过程中,金硕仁委员表示,个税免征额调整幅度过低,调整频繁,不够严肃,也缺少前瞻性。

  目前个税的征收情况是高收入阶层远远超过了起征点,而大量中低收入阶层在起征点附近,工薪阶层是个税的主力军,个税征收没有真正达到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目的。建议将个税免征额参考点定为4000元,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

  谢克昌委员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个税免征额)改为以上一年全国社会平均工资为起点。应兼顾职工平均收入和通胀情况来确定个税免征额,如此一来,即使存在通胀,个税免征额也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而逐渐上调,不至于给普通工薪阶层增加过多负担。

  此外,这样的修改也有助于减少个税法的修正次数。

  是否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金硕仁委员举例,两个三口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有工作,月收入3000元,需要纳税;而另一个家庭三个人都有工作,每人月收入2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够合理。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的个税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宜早不宜迟。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的个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徐显明委员认为,不能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原因在于:我国宪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主体是“公民个人”,家庭不是纳税义务主体。如果以家庭为纳税对象,需要先修改宪法。另外,税收不能解决所有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对阶层间收入分配不公,主要靠立法调整免征额及完善税率;对群体间收入分配不公,靠社会政策调整。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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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24小时热读 F4 3000元起征点是否合理?你来说说 吴明明 2011-4-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