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23版:区域新闻/百姓呼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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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借书证补交40元押金才能借书,合理吗
金陵图书馆:押金调整是因为书刊价格上涨

  南京网友“huck”在都市圈圈网“百姓呼声”(http://people.dsqq.cn)发帖留言: 金陵图书馆最近作出规定,4月4日起,读者手中的老借书证要补交40元押金,才能借书,否则可退还押金。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图书馆属于公益性质,是城市文明的标志,借书证押金说涨价就涨价,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提前告知、公示?我们10年前办的证,现在要补交押金,图书馆是不是单方面毁约?我觉得图书馆即便要调价,也应该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据悉,用原来的借书证可一次性借2本书,期限20天,用新办的借书证可借4本书,期限30天。如果这个“优惠”是补交押金的理由,我情愿不要它!听说一些领导认为一般人不在乎这40元,所以坚持要补交押金。由此折射出的社会诚信和价值观,值得人们深思。借贵报向有关单位反映一下我们这些老读者的想法。

  金陵图书馆回函:感谢快报和读者对我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读者所反映的有关我馆押金调整问题,特作以下两点说明。1、我馆目前实行的办证收取押金制度并非是收费项目,而是一种管理措施,目的是督促读者归还书刊、保证外借书刊不流失,并且这也是全国图书馆公益性服务中普遍采用的通行做法。图书馆在读者退证时将全额退还押金。2、根据当时书刊价格的实际情况,确定押金数额也是国内图书馆界的通行做法。现在的书刊价格与10多年前相比显然有了明显提高,因此,押金理应有所调整。据我们了解,我馆目前所定的押金标准在业内仍然偏低,依旧跟不上书刊价格的上涨进度,不排除今后还有继续提高押金的可能性。以上是我馆对此次押金标准调整工作的说明,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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