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苏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苏州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苏州将首次启动新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对困难群众发放2011年一季度物价补贴。
苏州一季度CPI为105.3,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4。根据《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办法》,苏州将启动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对符合享受物价补贴条件的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由于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超过了5%,按文件规定,物价补贴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20%。按目前苏州城市低保标准450元、农村低保标准400计算,符合发放物价补贴的城市、农村困难居民,一季度每人每月可以分别得到45元、40元物价补贴(已经领取1月份物价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发放对象为目前在册的城乡五保、低保、低保边缘、孤儿、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在领失业金人员、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5~60周岁,女性45~55周岁)。此次苏州大约有22.5万人享受物价补贴。何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