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涉嫌受贿1022万余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异地受审。
据指控,2000年至2009年,宋勇担任辽宁盘锦市委副书记、朝阳市市长、朝阳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等条件,为盘锦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3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解决贷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022万余元。
宋勇“落马”缘于他主政朝阳市期间的一宗土地大案。2008年9月,朝阳市委常委、凌源市委书记宋久林被双规,宋勇案随即浮出水面。据报道,宋勇曾与时任朝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宋久林,在街道改造工程中以庇护地产商为交易从中受贿,未按程序使用的土地出让金达数亿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