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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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板跑了,派遣公司也是假的
10多名员工被耍了

  今日主持:快报记者 陶维洲

  今日讲述:新街口商圈调委会调解律师 乔亮

  

  几天前,十多个人突然闯进我们办公室,有男有女,都是十八九岁,神情十分焦急。“估计又是老板欠薪,员工来讨要工资的。”我心里嘀咕着。果然一个为首的小伙子开口说:“老板跑了,我们的工资都没拿到。”

  小伙子名叫阎春来,这十多个人都是他的同事。他们都是某服饰品牌专柜的营业员,该品牌原来在南京有七八个点,阎春来所在的点位于新街口某商场。11月底,老板突然通知阎春来,因为柜台租约到期,准备撤柜,员工调到南京其他点去,同时老板表示,让他们先回家等一个星期,这期间工资照算。

  “我们信以为真,乖乖回家等着了。”阎春来说,可是一个星期后,当他再回到商场找老板,却发现柜台已经换做他家,老板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我问过商场,老板已经于3天前结完账走了。”阎春来这下着急了,立刻到市内的其他几个点去找人,却发现每个点都已经撤柜,其他点的营业员也在找老板要工资。阎春来说,他们这十几人,被拖欠工资最多的有近4000元,最少的有数百元。

  听明了情况后,我知道这件事比较棘手,因为老板跑掉了。按照程序,我首先问他们是否有劳动合同。他们都说有,是劳务派遣合同,跟深圳一家劳务公司签的。根据他们合同上所写的劳务公司电话,我打了过去,可是为空号。“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阎春来。“我也不知道啊,这个合同是老板让我们签的。”阎春来一脸无辜地说。至此,我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劳务公司可能是假的,老板为了不给工钱也是“煞费苦心”了。

  “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去找商场,找到老板和商场签约时留下的原始资料,通过这一线索找到老板或真正的劳务公司,然后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在我的建议下,阎春来等人回去找商场查找证据。

  其实,像他们这种情况,调委会遇到过很多案例。在此,我要提醒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一定要确定劳务公司的真实性、合法性。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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