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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废旧金属回收有禁区

  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回收站

  日前,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禁设区域的通告》,明确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禁设区域。其中,铁路沿线两侧500米左右范围内、军事禁区周界500米左右范围内不得经营废品回收站。

  据了解,为保障重要设施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规范和整治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经营活动,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苏州市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禁设区域为:铁路沿线两侧500米左右范围内;矿区周界500米左右范围内;大、中型金属冶炼企业周界500米左右范围内;军事禁区周界500米左右范围内;港区周界500米左右范围内。

  《通告》要求,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太仓市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规定。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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