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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冤冤相报何时能了
16岁技校生追到民工宿舍连捅3人

  今日主持:快报记者 陶维洲

  今日讲述:玄武区法律援助律师 徐丽

  

  这是我刚刚办结的案子,一个年仅16岁的少年为了一根香烟连伤3人,不仅赔偿了10万元,还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两年。

  少年名叫李强,去年案发时只有16岁,但身高接近1米9,看起来十分“老成”。去年12月的一天,李强在自己所上的技校附近网吧上网,其间,他的烟瘾上来了,便向邻桌上网的民工薛亮要了一支烟。这一幕,被李强的几个同学看到了,于是他们也纷纷向薛亮要香烟。薛亮火了,“你们这不是见我好欺负吗?”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并打了起来。

  虽然李强一方人多,但薛亮很快叫来了几个工友,将李强打了一顿。对此,李强始终耿耿于怀。几天后,李强在网吧再次看到孤身一人的薛亮,立刻联络了几个同学准备教训薛亮。不过薛亮比较机警,看到一群人过来,立刻跑回了附近的宿舍。但李强不甘心,领着一群人直奔民工宿舍找人。

  但是,这伙学生追到民工宿舍门口时,从宿舍内出来一群民工,手中还拿着水管等工具。见此情形,陪李强来的几个同学一溜烟就跑了,而李强则被薛亮等人拖进了宿舍。在宿舍里,李强很快就被这帮人打趴下了,混乱中,他从民工手里抢过一把刀,一阵乱捅,瞬时捅伤了3人。

  民工们见同伴受伤,立即将李强制服并报了警。经过伤情鉴定,被李强捅伤的3人,一人重伤,两人轻微伤。

  在法庭上,李强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受伤的民工还要求李强赔偿10万元,而此前,李强父母已经支付了3名伤者6万元的医药费。最终,民事赔偿部分经过调解,由李强赔偿受害人4万元,刑事部分法院判处李强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两年。

  据我了解,李强家里的条件并不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10万元的赔偿款都是东拼西凑出来的。

  现在,像李强这样的未成年失足者不在少数,如果他们能够因为一点教训而改过自新,那就善莫大焉;但如果他们就此自暴自弃,那将是多么遗憾的一件事。所以,我今天说这个案子是希望社会各界都能来关爱他们这一群体,让他们能够继续自己精彩的人生。(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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