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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冲动的代价
南京“5·23”闹市血案昨开庭审理,三名被害人放弃民事索赔,只求惩凶

  《一死三伤!一场口角引发的血案》追踪报道

  今年5月23日晚,南京建邺区文体西路,骑电动车的李嘉与一私家车内4人发生矛盾,随后持刀捅向4人,造成一死三伤。昨天上午,被检方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李嘉出庭受审。在法庭上,死者母亲难掩悲痛,多次嚎啕大哭。而三名伤者也难以原谅李嘉,当庭提出放弃民事索赔,只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检察官:南京每天发生的电动车与汽车相擦事故可能有几十起、上百起,如果每一起都像这个案件里的这样,要动刀来解决,那不是太可怕了吗?这起命案提醒我们,凡事要冷静,遇到纠纷千万不能失去理智。

  目击者

  一刀一个

  没见过这么狠的

  被告人:对方先动手

  昨天上午9点半,李嘉被法警押入南京市中院的法庭。面容白净的他表情温和,让人很难将他与故意杀人嫌犯联系起来。遇害者管磊的母亲已是白发苍苍,坐在旁听席上怒视杀子的凶手,曾被他捅伤的魏杰、许良、何红坐在检察官的身边,以刑附民原告的身份面对李嘉。

  检方指控,事发当晚,李嘉骑电动车在文体西路一家水饺店前,与受害人乘坐的私家车因行车发生矛盾,双方发生纠纷后李嘉离开现场,管磊等3人冲砸李嘉的电动车,后李嘉持水果刀返回原地捅向这辆私家车里的4人,造成管磊身亡、其余3人构成重伤、轻伤、轻微伤的后果。

  “我有意见。”当被审判长询问对检方的指控是否有异议时,李嘉反应迅速。他的观点是:纠纷的起因错在对方,而起诉书中没有提及。

  李嘉称,他骑上车后,被私家车从后面顶了一下才停下来理论的,争执中,先张口骂人和动手的都是对方。对方有3个男人过来打他,他转身就跑,后来看到对方用脚踹他的电动车,就回过身叫他们“不要砸我的电动车”,但是他们根本不理。他正好摸到包里有一把水果刀……

  审判长打断他的发言,“现在没到质证、辩论阶段,你只需要简单说明就行了。”李嘉这才不做声了。

  被害人:他先骂人的

  检方宣读的被害人证言,与李嘉的说法略有不同。魏杰说,当时他们吃完饭后,由何红开车准备离开。“她还没有发动车子,刚按了一下喇叭,就有一辆电动车从轿车旁边开过,两车差点碰到,但觉得没有碰上。”

  何红说,她打开车窗质问对方,不料骑车的李嘉对她张口就骂。车上的3个男人陆续下车与李嘉理论,管磊先与他动手。魏杰说自己刚挥拳,手链就被李嘉扯坏,当时就来火了,3个人开始要揍李嘉,而李嘉见状不妙转身就跑。

  3个男人的确喝了不少酒,借着酒劲就对那辆电动车要么砸要么踹,却不知道李嘉已经走到他们背后。一位目击者作证说,“李嘉用刀捅人时,一刀一个,很快就把4个人全捅了,没见过这么狠的。”

  李嘉不同意几个被害人的说法,他坚持认为起因是汽车碰到了自己的电动车,否则不会发生纠纷。双方在庭上谁也没办法说服谁。

  被害人

  放弃索赔,只求惩凶

  当法官要求魏杰提附带民事索赔要求时,魏杰说出了非常令人意外的要求:“我们放弃民事索赔,只要求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能够对被害人作出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将会被法庭视为悔罪的表现之一,被告人往往也因此获得减轻处罚。魏杰的这个做法,堵住了李嘉通过赔偿减轻罪行的可能。

  这个要求出乎法官的意料,他又确认了一下,才挨个询问许良、何红。“我们的要求是一样的。”两人给出了同样的说法。法官思考片刻,同意了他们的请求,随即宣布,由于3名附带民事原告人当庭放弃对李嘉的民事索赔,法庭将不再审理民事赔偿部分。

  死者母亲当庭痛哭:我要他死

  管磊的母亲没有在这起案件中提起民事赔偿,但整个刑事案件的审理对老人同样是折磨。每次听到管磊的名字,她都忍不住地要擦拭眼睛。当李嘉一度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时,老人突然泪流满面,激动地站起来,指着李嘉大喊:“我要他死!”

  后来,旁听席上一个中年男子小声嘀咕了一句,也引起了她的激动。老人一边放声大哭一边指责凶手,还试图冲到李嘉面前,但很快就体力不支几乎瘫倒,亲人见状上前搀扶。法官中断审理,几名法警上前维持秩序,这才让庭审得以继续。

  “没有办法原谅他,我们要为死去的朋友讨个公道。”魏杰在庭审结束后说,现在不管李嘉是否愿意赔偿,他们都不会接受。在他们看来,让李嘉受到法律的严惩才是告慰死者的最好办法。

  被告人

  16年前曾因捅死人坐牢

  对于自己造成一死三伤的后果,李嘉也没什么其他好辩解的。他只是对被害人表达了歉意,还对自己捅人的行为感到后悔。

  李嘉的辩护律师说了几点意见:“李嘉与几名被害人素不相识,仅仅是一起小纠纷引起的杀人案件,主观恶性不大,应当视为间接故意杀人犯罪。其次,此事当中他面对3名男子的围攻,后来电动车又被被害人冲砸,这才引发后来的命案,应当说被害人在此案中有一定的过错。”

  律师还当庭翻出了李嘉的陈年旧案。1994年时,14岁的李嘉还在上学,有一次他父母给他买的皮衣被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同学抢走,那个同学一般人不敢惹。为了夺回皮衣,李嘉找了几个帮手,持刀将那个同学捅死。此后,李嘉被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减刑机会,2008年刑满释放。此后,他住在亲戚的房子里,一直无业。却没想到才出狱两年不到,又犯下杀人罪行。

  在检察官看来,这个行为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属于累犯,法律上应当从重处理。

  但其辩护律师认为,从李嘉犯下的这两桩命案来看,有个共同点就是:他是先被欺负,然后才进行极端地报复。“他的复仇心理太强。”律师说,这有别于那些精心策划主观恶意杀人的案件。

  案发后曾去医院打听情况

  魏杰对律师的“主观恶性不大”的说法感到很气愤。他驳斥说:“我们踢他电动车的时候,都是背对着他的,但是他却拿着刀从背后把我们捅了。我们再怎么有错,也不至于拿刀捅我们吧?”

  他还指出一个细节,足以证明李嘉的主观恶性:事发后,李嘉跑到与女友同居的地方,把这事告诉了女友,随即让女友回原地看看情况。女友随即赶到现场,打电话告诉他看到的情况:聚集的人很多,但受伤的已经送医院了。李嘉又让女友陪着去医院探听情况。他们在医院足足待了两个小时,了解不到更多的情况,于是两人就回家了。在家中,李嘉洗了澡,把沾有血迹的衣服洗掉,还跟女友商量凌晨4点多再去一次医院。不过他们还没来得及出门,警察就找上门来。李嘉听到动静,从二楼阳台跳下,企图逃跑,最终被警方抓获。

  “从他事发后的行为来看,他的主观恶性还不够大吗?”魏杰反问说。

  检察官

  罪行极其严重 手段特别残忍

  检察官对“间接故意杀人”的说法没有否认,但她指出:“李嘉在闹市地区,持刀捅人造成这个后果,属于罪行极其严重,手段特别残忍。”检方认为,在纠纷中被害方虽然有一定的过错,但仅仅局限于对李嘉电动车的财产损害上,他们并没有对李嘉的人身进行加害行为。她说,纵观整起案件,李嘉只有认罪态度较好这个可以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

  检察官的最后陈词颇令人警醒:“管磊的母亲曾经对我说,南京每天发生的电动车与汽车相擦事故可能有几十起、上百起,如果每一起都像这个案件里的这样,要动刀来解决,那不是太可怕了吗?这起命案提醒我们,凡事要冷静,遇到纠纷千万不能失去理智。”

  审判长最后表示,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作出宣判。

  (文中人物系化名)

  心理专家

  报复心强属人格障碍

  漫长的牢狱生活没有教会李嘉克制与忍耐,当纠纷发生时,他又一次选择了疯狂地报复,这必然导致他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偏激的性格呢?

  鼓楼医院医学心理科主任曹秋云分析说,像李嘉这样复仇心理强烈的情况,是人格障碍的一种,这多半是在成长过程中慢慢形成的。“普通人遇到不平后,往往会考虑自己的实力以及如果采取报复所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而会采取较为理智的处理方式;而有的人很自卑,在生人面前非常不自信,当遇到麻烦时,会采用极端的方式来发泄,以表达自己的强大。”

  曹秋云认为,对于李嘉这样的人格障碍,应当采取心理治疗,否则不但对自己不利,而且很容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心理治疗的过程会比较慢,也比较困难,但这是最好的办法。”

  她说,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种种不如意,这时如果采取适当的宣泄方式,会有利于心理健康。比如与亲友聊天交流,通过交流得知“哦,原来别人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比如运动出汗、找朋友一起娱乐放松等等,都是比较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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