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结婚的前几年,如果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磨合到位,可以尝试着建立一个家庭公共账户,每月从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中拿出相同的一部分,作为家庭消费资金,剩下的,各自存起来做私房钱。相对而言,这是一种更为人性化,且更容易为双方接受的财产态度!
当然,如果真的希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谨记一条原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也唯此,对方才不会觉得你仅仅是个“贪钱无情”的人!“婚前财产协议”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种法律公证,它的前提是:必须是要有爱,只要双方在爱的前提下坦诚接受对方,这样的协议,才有可能为婚姻保驾护航。
苏芩 (情感分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