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0月18日,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应《中央日报》记者之请,就周学昌幽会案的审理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表示在国民政府的监狱内,发生如此丑闻,法院定会严加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就在四天前,首都高等法院高调公审了周学昌幽会案,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那么,周学昌是何人,他到底和谁“幽会”,为何引起轰动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版主笔 快报记者 张荣
老国民党员因蒋介石误解投奔汪伪
手持老虎钳亲自为汪伪政权筹物资
“周学昌啊,知道,大汉奸,当过南京市市长。”说起周学昌,86岁的老南京孙敏静老太太就打开了话匣子。老太太说,她记得很清楚,南京大屠杀那一年,她十三岁,一家人跑到安徽,呆了三年后才敢回南京。回来不久,周学昌就当了南京市市长。“我还见过他呢,个子不高,人很敦实,做了不少坏事儿。”老太太回忆说,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期,因为太平洋战争爆发,加上日本人投入到战场上的时间太长,战略物资紧缺,就到处搜刮金属制品,比如铁、铜、铝。市长周学昌就带着人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乱窜,见门就进,见到金属制品就抢,还亲自手拿老虎钳子,去撬居民门上的锁。
而对周学昌颇有研究的陕西师大老教授张翰林看来,周学昌是个资质颇高的人。张翰林告诉记者,周学昌因父母早亡,很早就成了北京一家银号的学徒,他靠着自学,考上了北京师范学校的公费生,在大学期间半工半读,竟然成为了北京市立第十八小学、第七小学校长,并因校务繁忙而申请停学,1924年,历时六年之后,周学昌终于大学毕业并加入国民党,参加北伐,成为资历较深的老国民党员。
“周学昌投靠汪精卫,也是被蒋介石给逼的。”张教授告诉记者,1939年12月,周学昌与同属中统的西康省建设厅厅长叶秀峰不和,叶秀峰在蒋介石面前告了周学昌一状,说他有反蒋行为。蒋介石大怒,一纸手令将周学昌调来重庆并将其扣押,审查了三个月后,查无凭证,才将周学昌释放。周学昌因此心存怨愤。1940年6月初,周学昌只身由重庆经河内、香港、上海秘密前往南京,参加了伪政权,担任伪中央委员,任伪教育长。1941年的最后一天,被任命为伪南京特别市市长。
“1945年,日本投降后,马超军被国府任命为南京市市长,9月12日一抵达南京,即令周学昌交代伪市府的财政及人事等事宜,26日,周学昌即被宪兵拘捕,囚禁于宁海路首都高等法院看守所。而《中央日报》上所提到的‘幽会案’,即发生在此看守所内。”张翰林说。
那么,“幽会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宁海路看守所夜传年轻女子嬉笑声
恰逢首都高等法院来人夜巡抓现行
在1946年9月17日《中央日报》第四版上,《发现》记者看到了一篇题为《看守主任受贿案 高院昨开庭侦查》的报道,报道说:“首都高院宁海路看守所所长张滨等,于上月十四日,因受贿夜放周逆学昌之妾入所与周逆幽会一案,昨日下午三时许首次开庭调查……”记者通读了整篇报道,终于还原了事情的本来面目。
1946年8月14日晚九时许,首都高等法院来人前往看守所夜查,突然听到有年轻女子嬉笑之声,顿感困惑:宁海路看守所关押的都为男性,以前还有一个陈璧君,这年春天已解到苏州监狱。这哪里来的女声?再见周围陪同的看守所人员面色有异,就知有内情。来人循声来到监狱看守俞渭堂的房间前,推门而入,就见汉奸周学昌与一女子正搂搂抱抱衣冠不整。高等法院的人大为震怒,令人将二人和看守所所长张滨及当时值班的看守一并扣押。
这个女子是谁?她怎么会出现在深夜的宁海路看守所内?
“这个女子名叫杨曦晨,是周学昌的第三任太太。周学昌1917年19岁时就结婚了,太太叫房金栋。1935年,房金栋去世,周学昌又与颜仲鲁结婚。1940年,周学昌投靠汪精卫后,身在重庆的颜仲鲁登报与他脱离关系,他便在南京纳了一个妾,叫杨曦晨。为什么叫妾呢?因为没有与颜仲鲁正式离婚。杨曦晨在南京可是赫赫有名的交际花,会打扮,人也漂亮,流连风月场所里的人称她为‘杨贵妃’。她嫁给周学昌后,倒是真的从良了,她生了四个孩子,一子三女,周学昌被抓的时候,她已搬到上海,还有着身孕。这次因‘幽会案’被抓,最小的女儿也刚六个多月。”张翰林说。
看守所内,竟然发生如此龌龊事件,确实匪夷所思,难道民国的监狱管理真的是混乱不堪吗?
民国监狱黑幕重重有钱即可被优待
百姓不知内情视“幽会案”匪夷所思
“民国监狱黑幕重重啊。周学昌在监狱会小妾只不过是其中一件罢了。”张翰林告诉记者,民国时期虽然法律开始完善,但因为腐败,民国监狱与民国社会并无二样。“在民国监狱里,只要有人有权有钱,犯人就会受到优待。因为监狱要靠这些‘优待’收来的钱致富。”据介绍,那时的监狱或看守所都设有优待室,与低矮、潮湿、阴暗、狭小的囚室相比,优待室光线充足,室内有床有席,有桌椅设备,空气流通,并有狱吏打发一些人犯定时清扫,照料茶水。能住进这种优待室的,自然是有权贵关系。住进优待室的犯人可以看书、下棋、玩扑克。他们还可贿通所长或看守,到特设的密室内搓麻将,看守按时收费。他们的伙食或由家中自备,或某饭庄按时送来,或由狱中厨房依据他们的喜好专为制作。厨房也为这些“高级”顾客提供夜餐。
“在条件简陋无力单独开设优待室的地方,有钱人还是能受到特别的照顾的。”比如在1947 年冬天,广州行辕军法处看守所囚禁一位富翁,被称为“牢房大亨”。他是某财团的巨子,在与宋子文斗法中失败,被以“破坏国家金融管理”之罪名逮捕下狱。因他有的是钱,狱方便给他十二万分的方便,成为特殊的囚犯。他的床位紧靠栏栅边沿,空气好,一人占了两个铺位。狱方原不准挂蚊帐,他却可以挂一美军蚊帐。每临探监时分,便有众多的太太、小姐、亲戚来探望。甚至有不少高级官员来通风报信,送食物用品,川流不息。他将探望者送来的物品都转送给看守。值班看守都争着和他打招呼,尊称他先生、 老板,送茶送水,唯恐服务不周。甚至帮他“寻花问柳”,找来私娼入监伺候。
“所以,出现周学昌幽会案也不足为奇了,但知道监狱内幕的老百姓不多啊,因此,当听到大汉奸周学昌在监狱里竟然和小妾鬼混时,都觉得匪夷所思,这个案子顿时传遍了南京的大街小巷。当1946年9月17日位于朝天宫的首都高等法院开庭调查时,虽然按惯例拒绝旁听,但仍有许多百姓围在窗户门口,一睹‘贵妃’风采。”
而这些原本冲着杨曦晨而来的百姓,却从这场庭审中,知道了这场“幽会案”背后惊人的内幕。
法院审理“幽会案”主配角皆被判刑
伪南京市长太太听闻此案坚决离婚
那么,周学昌得以在监狱内顺利地和小妾杨曦晨幽会,到底是谁在背后使的劲呢?他们将会遭到何种惩罚?
“这个首推宁海路看守所所长张滨。他为何肯帮周学昌?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张教授介绍说,法庭在调查的时候,发现张滨有一笔四百万元(记者注:法币)的不明钱款。“四百万元的法币在1946年7月价值几何?可以这样算,张滨在看守所任上的工资是每月8万,这已经不低了,也就是说,相当于他五十个月的工资。”张教授告诉记者,根据《中央日报》的报道,这笔款子汇自上海。张滨当时解释说,这笔款项,是其姐姐在当年一月交给他带到南京,二月,其兄来南京后,他便将钱交给了兄长使用。四月,当自己当上了看守所所长之后,他就从兄长那里将钱要回作为活动费用。五月,他写信给一位朋友打听,问要不要借钱,六月初朋友回信说需要,他再写信打听利息如何,七月三日回信得其答复,因此,七月二十二日他便去了上海将此款寄出,二十四日返回南京。
法官当即提出几点可疑之点加以询问:一、为何要至上海汇出此款?难道南京没有汇款的地方?二、法庭调查时,发现张滨的朋友刚开始否认此事并已将信件烧掉,为何要对方保守秘密将信烧去?三、张滨的姐姐生活环境一般,哪里来的四百万元钱巨款?面对法官的追问,张滨均不能答复。但他信誓旦旦地说,这笔款真不是因为方便周学昌和小妾幽会而得的贿赂,“假若真有此事,我马上可以自杀。”
而杨曦晨也否认了行贿一事,她在接受调查时说,丈夫周学昌自从被关入看守所以来,自己每月从上海来探监一次,带些必需的生活物品,但总是没有见到一面。八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她又从上海来南京探望周学昌仍不得见,很是灰心。出监狱门的时候,看守主任陈培桃于门洞上问道:“你要看周先生?晚上九点钟来找俞(记者注:俞渭堂)太太。”八点五十分,杨曦晨即至看守所门口找俞太太,当时大门已闭,便找到值班班长谭忠义,由他带往俞渭堂的房间见俞太太,不久周学昌与俞渭堂就来了,她和周学昌在一起约一刻钟,就被高等法院的人发现了。杨曦晨反复强调,事前不认识看守所所长,对行贿四百万元事绝对否认,理由是“以目前情形而论,要以四百万元钱换得一刻钟的幽会,那太不近情理了。”
然而,法庭经过后来的缜密调查,发现,这笔来自上海的汇款出自杨曦晨之手。双方确实存在金钱交易,张滨受贿确有其事。
案子经过近四个月的调查审理,终于有了结果,据1946年12月8日《中央日报》报道,“幽会案”的女主角杨曦晨被判刑一年;看守所所长张滨被判刑10年,陈培桃、俞渭堂、谭忠义各被判刑5年。事后,杨曦晨不服,上诉认为自己和周学昌的幽会是人之常情。而张滨上诉亦认为判罚过重。最后,杨曦晨、张滨皆被维持原判。至于“幽会案”的男主角周学昌,则在“幽会案”落幕之前的10月19日,被首都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名处以死刑。上诉之后,1947年五月,仍被高等法院宣布维持原判,但迟迟未执行枪决。1949年一月,周学昌被移交上海提篮桥监狱关押。1952年11月,因肺病死于狱中。”
张教授还告诉记者,周学昌的原配颜仲鲁听闻了此案后,坚决要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最后如愿以偿。(本版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