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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
江苏判处91人,最重的死刑
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江苏还判处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132人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第十七次会议获悉,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江苏全面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省法院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等罪犯3240人。此外,还判处了产销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罪犯91人。

  □快报记者 郑春平 见习记者 朱蓓

  生产安全

  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485人被判刑

  昨天的会议,分别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2798件,罪犯3240人,同比分别上升6%和9.1%,其中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2人,同比上升3.6%。

  在职务犯罪审理中,江苏制定了《关于审理职务犯罪依法正确适用和执行缓刑的意见》,严格规范职务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同时,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将被告人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中级法院进行一审,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在昨天省高院的报告中,记者还看到了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统计,即全省各级法院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判处罪犯485人,同比上升3.7%。

  食品药品安全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

  91人被判刑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金融诈骗、假发票买卖等现象屡禁不绝,全省各级法院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相关领域不乏死刑判决。

  例如,在打击走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涉发票涉税等领域,判处罪犯36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53人,占15.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判处罪犯9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1人,占12.09%。

  报告称,在有关死刑判决的刑事政策上,江苏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死刑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率居于全国法院前列。

  而全省检察机关自2008年以来,对死刑案件的出庭意见采纳率达95%,在二审检察环节共补查证据400余份,对促进江苏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位居全国前列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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