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你好:
你听过那个老段子么?某人对朋友说:真是恶心死了,我刚才吃苹果时,发现苹果里有一条虫子。朋友说:你那还算好的呢,我刚才吃苹果时发现的是半条……同样,比发现热汤上浮着一只苍蝇更讨厌的是什么?是汤快喝尽时才发现那苍蝇沉在碗底。
想起这些来是因为你的故事。读到一多半的时候,我还在想,这可能只是个来晒幸福的人,或许只是在最后抱怨一下为什么拥有这么甜蜜的爱情我还是不满足之类。甚至你说他“不想用安全套”的时候,我也并没有觉得这个故事的走向会有什么本质改变——尽管在当下,“不想用安全套”这事儿,哪怕只是心头一闪念,都已是一种十分“Politically Incorrect”的想法。
但是,终于,那半条虫子还是出现了,虫子和苍蝇一起沉在碗底,喝了大半碗汤下去才粗暴地登场。是的,就是他轻轻说出来的那五个字——“做掉就行了”。以及之后你描述的那些情节。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在读完你的来信后当即认定这个男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很显然,你最早表露出来的好感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了,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他长期以来一直在本能地寻觅收集你这样的女孩。接下来,他充分利用了你对他的好感,一步步地接近你,直到最后得手。而得手之后他便立即暴露出了他的本性,而不愿再花任何心思在与他的动机无关的事情上。
自然,这样的结论是武断的,“很显然”三个字掩盖了太多证据和事实上的不足,“流氓”这个罪名扣得太轻巧了——可是,即使谨慎如我,面对一头这么典型的男人,也不得不提醒一句:你面对的这个家伙,哪怕不是流氓,也至少已是高度疑似了。
况且,不管他是只想上床还是真心喜欢你,那句“做掉”已经足以证明这个男人的自私与粗暴。这一点,在我看来,比你所说的“就是为了做爱”更值得你担心。
你问这是不是恋爱,我无法回答。一是除了你信中的内容我不知道更多细节,二来是“恋爱”这事儿如何界定又是一个难题。我能提供的只有一个可供参考的私家判定标准——我觉得,通常情况下,乐于享用的是喜欢,乐于付出的才叫爱。
这个标准是我根据多年的行医经验总结出来的,一直敝帚自珍,本来打算不传男也不传女的,今天传给你纯属是破例了。
你还年轻,恋爱经验薄弱,你这样单纯而又憧憬浪漫的姑娘,遇到流氓的机会确实也会更大一些。我不想在你面前把男性的群体形象描述得过于险恶猥琐,也不想建议你在接下来的情感生涯中做一只防卫过度的惊弓之鸟,哪怕我同时也觉得你得做好面对各种凶险状况的准备。你本将心向明月,但难免有些明月是更喜欢去照照沟渠的。不必灰心,不能因为有些明月照了沟渠,我们就也心向着沟渠,对吧?
好了,让我们回到开头说的那个吃苹果的段子——假如,你就是那个在吃苹果时发现半条虫子的人,那么,请问,剩下的这半条虫子,你还要继续吃下去么?东东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