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快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周起,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用再跑腿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今年起实行“全国漫游”,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带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得以实现。截至昨天,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开出1万余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中已有2000多人成功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

  任一区社保机构都可办接续

  昨天,记者第一时间了解到,为了方便市区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从下周起,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了。也就是说,今后,办理转接手续时不需要再跑到位于水西门大街61号的市社保经办机构。转入南京市的人员,可就近向任一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详见表格),出示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南京市的人员,在按原经办权限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中止手续后,也可就近向任一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只需办理上述手续,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无需参保人员本人再往返奔波。

  多地参保能否在南京退休?

  不少市民有这样的疑问:南京户籍人员在多个地区就业参保的,最后是否可以在南京退休?该负责人解释,南京户籍人员,虽然曾在多个地区就业参保,但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在南京就业参保的,就可以在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是在外地参保的,且缴费年限满10年的,应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不满10年,应回上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如各地都不满10年,则回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快报记者 项凤华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快知道 B2 下周起,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用再跑腿 2010-9-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