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和几个老乡一起抢劫,抢到的财物仅价值百余元,当得知要被判刑时这才懊悔不已。日前,吴江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18岁小伙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春节后,18岁的李某从河南老家来吴江打工,由于怕吃苦一直没找到工作。4月18日,李某和两个老乡一起商量去抢点钱花花,于是三个人来到了吴江某大桥下,将路过此处的朱某强行拉到大桥下面并控制住,李某从朱某身上搜到现金40元和1部旧手机,总价值不过百余元。
案发后,李某却根本不知道抢劫的严重性,还为抢到了钱而高兴了一阵。没想到,警察很快就将他抓获,并启动司法程序予以处理。7月30日,在法庭审理时,当得知自己要被判刑坐牢时,李某这才慌了神,当庭泪流满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因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法院当庭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