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2009年职工工资统计数据,在各省(市)中,江苏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35890元,居全国第7位。但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虽然统计部门已公布去年的相关数据,但由于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发生一些变化,所以江苏还要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相关政策后,才会确定全省的2010年度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省人社厅在本月初发出通知,表示为不影响2010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确定,决定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最低缴费基准数暂时不调,仍按上年度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