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快报编辑:
作为快报忠实的读者,我非常喜欢这份报纸。由于喜欢,也就关心。总体上觉得快报是一张办得很好的报纸,但对其中的瑕疵,也就忍不住要指出来,希望更正,以使报纸办得更完美。读了贵报7月12日“班子分工只为敛财,5村官骗走拆迁补偿款1700多万”一文,我觉得文中对几个村干部的称谓有些不妥。如对郗某,文中称其为副村长,对支某,文中称其为原村长。其实,对他们的称呼,笔者认为应以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等法律明文规定的称呼为准,而不应以我们平常熟知且习以为常的“村长、副村长”等职务来相称。
读者:王富强(如皋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