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各种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其中对医疗行为侵权有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新法执行半月以来,许多医疗机构正在通过改善医疗流程,规范管理避免“触电”。记者昨日从无锡嘉仕恒信医院获悉,该院对门诊医师诊疗行为强制性执行“12分钟问诊制”,不达标即视为医师对患者不负责任,将给予每次最高500元、最低100元的经济处罚。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同意。”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法条要求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详细解释治疗手段的必要性和对患者的不利因素。
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患者知情权能享有多少?嘉仕恒信医院陈灿兴院长介绍,中国社科院曾发布过一份备受争议的医院调查,该调查称,“门诊医生平均只愿意倾听患者讲述病情19秒,超过这个时间,医生就会习惯性按照经验开处方。”虽然这个数据是否具备真实性和普遍性值得商榷,但门诊医师按经验、主观臆断开处方的情况的确时有发生。从临床上来说,即使是最有经验的专家,也有老马失蹄的时候。医疗容不得半点差错,稍有疏忽,就会成为侵权行为的过错方。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