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一评再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下一篇 4 2010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谁给了政府对民众的指责权

  政府指责民众麻痹是推卸责任 长江日报 7月1日 作者 肖擎

  6月2日,广西连降暴雨,岑溪市和容县接壤地区暴发泥石流,造成42人死亡。岑溪国土局官员表示,主要原因是,受灾点超出重点监测范围,和“群众思想麻痹,灾情始料未及”。而在采访中,不少人对“灾情始料未及”一说,并不认同。

  (6月30日 新京报)

  长江日报一评

  在现在的任何一部法律中,我们都不会见到政府对民众有指责权、批评权这样的规定。这之所以不可能成为现实,就在于政府的位置被现代政治所规定。有些事情只能是政府对民众来做,比如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安全,有些事情只能由民众对政府来做,比如监督、批评、质询。政府指责民众不只是一个表达问题,本质上是一种错位,被要求履行责任的人对提出要求的人的不满意与批评。在负有社会管理责任的领域,政府可能受现实制约,能力有限,但不可以用此理由来与民众一争高下,使得某种情理上的委屈感成为理所应当的说辞:问题不在政府,而在民众。

  客观来说,一个部门10人,负责好几百平方公里灾害区,登记在册的重点监控地质灾害区也有200多个,要说监管得毫无纰漏,确有难处。有负责人说,劝导村民撤离的工作不好做,也未必不是实情,他们之前曾经组织一些群众成功避险,似乎也不能说没有成绩。然而,这样的陈情仅在情理层面,这既不是可以被无条件接受的事理,也不是无可置疑的法理。事理是,即使人手不够,监管难,地质灾害预警仍是政府部门责任,人手不够不能成为灾难不可避免的正当理由;法理是,政府有责任,民众有指责,政府工作是否有不到位,需不需要有所省察。

  看到民众有意见就想教训,看到民众反对就要指责,认为政府尊严受影响,就要动用权力进行反击的场景,其实时有出现。我们应当明确,政府不是时时刻刻用来表扬的,取得成绩,把事情做好,这是政府该做的,做得不够好,问题出现,则难辞其咎。对政府吹毛求疵、发牢骚、找麻烦,这是民众天经地义的权利,并受法律保护。指责政府,不能被认为是搞破坏、与政府离心离德,一个做得不够好的政府,人们对它提出要求,这是鞭策,是提醒,是推动政府更好履责的动力,政府没有理由站在反面,以同样的姿态对民众提要求。

  现代快报再评

  很多事情都是要话分两头说的。比如学雷锋“做好事”,别说要人感谢,就是自我表扬,人们也会反感,而接受别人帮助的人,应该心存感激,将“谢谢”挂在嘴边也未尝不可。作为政府,地方出了事,无论如何都推卸不了责任。群众有麻痹思想,那也是你宣传不到位,或者没有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我们知道洪水等重大灾害将临时,国内外总有一些人特别是老年人不愿离开,往往是政府下死命令疏散。作为民众,也确有需要反省的地方。中国人过去穷,侥幸心理很强(能省就省),如今一些人富起来了仍然心存侥幸,比如开汽车就是不愿系安全带,逃避警察管,汽车自动提醒也烦,又如,很多白领不知灭火器怎么用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一评再评 A23 谁给了政府对民众的指责权 鄢烈山 2010-7-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