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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昆山执法人员
有了八条禁令

  5月31日,快报A5版刊发《会所消费两千多元,城管协管队长一行不埋单还打人》一文,报道了昆山城管千灯中队协管队长朱荣华等人到镇上名豪会所消费2000多元,没有埋单就要离开,并与会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打伤两人。此事引起社会关注,也引起了昆山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涉案当事人被处理。日前,昆山出台了《昆山市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应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进一步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据了解,昆山市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内容为:严禁以权谋私,收受管理相对人的财物或接受宴请;严禁非公务需要穿着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辆及示警装置;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未教育先罚款,以罚代管;严禁违反审批程序和承诺时限,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禁违反收费就低制,巧立名目变相收费或强制摊派;严禁违反行政强制程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擅自查封扣押物品。

  《八条禁令》明确指出,违反禁令者,一律先停职,后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对违反上述禁令行为不纠不查、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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