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2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0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6·30一周年,
“张明宝事件”了犹未了

  张明宝,这个一年前让全中国都记住的醉驾肇事者,很多时候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但是历史警惕地对他所代表的样本进行了标记。“6·30”事件也因此有了“张明宝事件”的提法。同样被标记的还有整个社会的震动。那样一起悲剧和它所搅动的社会波澜,使其作为历史节点的价值愈加明显。

  对于很多人而言,今天这个日子可能并无太多特殊的意味,但是,那些于一年前亲眼目睹了南京江宁金盛路“6·30”惨剧的人们,心中自是有块垒难消,更不必说那些车祸逝者的亲属了。

  “6·30”一周年祭,我们应有更深入的思考。

  张明宝,这个一年前让全中国都记住的醉驾肇事者,很多时候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但是历史警惕地对他所代表的样本进行了标记。“6·30”事件也因此有了“张明宝事件”的提法。同样被标记的还有整个社会的震动。正是自去年的那个悲剧日始,中国进入了对酒驾零容忍的时期,而打击酒驾的严厉性,也达到历史的最高点。

  那样一起悲剧和它所搅动的社会波澜,使其作为历史节点的价值愈加明显。显然,酒驾之公害由来已久,无论是行政力量,还是舆论的力量,历来也有汹涌之时,但是对这一公害却始终缺乏勃然一击的决心,而张明宝事件引发的公愤,令转机被迫出现。

  一年过去了,我们在严规厉法的语境中回望,有理由说当初混乱的情形已大为改善。

  张明宝一手制造的人间悲剧,尽管在时间、地点等方面有着诸多的偶然性,但是因为这一惨剧的发生,而举国痛下决心,向酒驾宣战,却不得不说是一种必然。也正因如此,虽然代价之大超过了人们的想象,但是整治酒驾的效果也超过了历史任何时期,从这个角度看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

  我们不该忘记张明宝。我们不该忘记今天这个日子。我们需要牢牢地记住带血的教训。

  的确,时间过得很快,事件的细节也难免会模糊。多年来,一起又一起人间惨剧,总是爆炸性地发生,慢悠悠地被遗忘。这是不长记性的典型表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无疑,我们今天要长这个记性。我们所以要把“6·30”事件当作一个节点,不仅在于要记住那历史中的一页,更在于要摆脱那种“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的状态,真正以一种公民社会的责任感,祭奠逝者,敬畏生命,敬畏规则。

  “6·30”事件发生在南京,但是,酒驾之风气并不止于南京,打击酒驾之杀手,是南京用力,也是中国用力。此中的教训与经验,亦应共担。

  事实证明,没有搞不好的交通管理,没有履行不好的政府职责。痛下决心后,找到技术解决之道,一点也不难。

  值得注意的是,张明宝之后,又发生了数起令人痛彻心扉的酒驾“杀人”事件,这些事件无一例外地卷入了诉讼的环节,甚至也由此带来了种种争议之声。而在对酒驾全民喊打的大背景下,各地酒驾醉驾事件尽管大幅减少,但并未彻底绝迹,甚或个别公务员也置身其中。至今年4月,南京因酒驾被拘留的人数就达427人。看来,张明宝事件还有没祭完的教训。(见今日快报报道)

  甚至在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这个关键环节上,我们还没有完全厘清酒驾是以“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量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6·30”事件后,血的代价换来了金盛路等路段非机动车及行人的权益,这以隔离栏和各种设施为标志。尽管这是迟到的规则,但毕竟非常必要。然而,一年后的今天,金盛路等路段上,不少隔离栏被人为破坏,甚至弃之河中。很难相信,这就是一年前人们呼告的结果。

  交通安全不能全靠政府大包大揽,民众的自觉同样至关重要。这种对规则不屑的意识如何能让人放心?在相关问题上,当管理层面头脑越来越清晰之时,民众又岂能再犯糊涂,甚至时至今日仍然要被屡屡劝告勿闯红灯?

  “6·30”一周年祭,我们还没有给出令人放心的答案,是以心堵难消。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社评 F2 6·30一周年,
“张明宝事件”了犹未了
2010-6-3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