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今日公告,接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与新华闻在今年4月初的广银海股权交易中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据公告,五项违规行为分别为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违反有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在审议过程中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要高管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下同意支付2.8亿元意向金;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闻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料显示,2010年4月7日,新黄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受让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4月8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意向书》,并在新华闻的书面指令下支付意向金2.8亿元。公告表示,新黄浦已于4月16日收回了全部2.8亿元款项。
快报记者 郭成林